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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0 13:11:20  浏览:832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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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200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吸取河南洛阳东都商夏“12.25”特大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为确保全国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
的节日,对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从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把做好此项工作
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做好日常管理。
二、立即做好安全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落实对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重点场所和设施组织必要的检查。要针对本地区的特点,督促有关单位对一些重点场所、重大危险设备、设施,特别是储存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设备和场所,在节日期间继续生
产的重点部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公共场所、居民住宅的电梯、自动扶梯等危险性设备,加强管理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缺乏安全保障的,必须坚决停用。
三、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及检验单位要加大现场监察力度,进一步完成定期检验工作。要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安全检查及检验工作,对检查出的设备安全隐患,必须督促、跟踪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责令其停止使用。
四、做好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各地要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使用单位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管理。生产、运营单位必须安排安全管理负责人值班,加强检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岗位,及时处理运行中的安全问题,确
保设备安全运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坚决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宣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法规,落实安全责任。
六、节日期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事故蔓延和引发社会问题。



200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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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7月28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应当依法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六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村民行使民主选举权利。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乡(含民族乡、镇,下同)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第八条 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加强监督,保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 选举机构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七人或者九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一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从有原则性,办事认真,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担任村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半数。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本次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完成之日止。
第十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执行并组织村民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实施方案,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三)负责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四)组织选民直接推选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
(五)提名和培训监票人、计票人;
(六)确定选举日期、投票方法和选举地点;
(七)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八)解答选民询问,受理选民申诉;
(九)总结上报选举情况,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十)办理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选民登记
第十一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者户籍登记为准,计算年龄的时间截止到选举日。
第十二条 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
对于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并未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参加选举的村民,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视其在本村承担村民义务情况,决定是否给予选民登记。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第十三条 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解释或调整。
第十四条 选举日期确定后,推迟选举的,在推迟时间内取得选民资格的村民应当列入选民名单。

第四章 候选人的产生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从奉公守法,廉洁正派,办事公道,带头履行村民义务,热心为村民服务的村民中推选。
第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
第十七条 有选举权的村民在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上以投票的形式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每一选民提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多于应选名额。选民不得委托他人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并在正式选举五日前,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张榜公布。
第十八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候选人的,应当辞去其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其缺额需要补充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另行推选。

第五章 选举程序
第十九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
因故不能按期进行选举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重新确定选举日期,但推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可以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一次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分次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第二十一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同时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投票站设立秘密写票处。
不便到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以在流动投票箱投票。每个投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
第二十二条 投票选举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监票人、计票人,并经选举大会通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或者投弃权票,还可以另选他人。
任何人不得干扰、影响选民填写选票。
第二十四条 选民自己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第二十五条 投票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所有投票箱于当日集中到中心会场,并当众开箱,由监票人、计票人认真核对选票,计算票数。
第二十六条 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获得相等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
获得过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
第二十七条 经过两次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仍不足应选名额时,当选人数已达到三人以上的,不足名额可以暂缺。主任暂缺,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当选的副主任或者委员中确定一人临时主持工作,在一年内进行补选。
第二十八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
第二十九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向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并报乡人民政府备案。选票由乡人民政府保管,保管期限为三年。

第六章 罢免、辞职与补选
第三十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村民委员会接到罢免要求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多数成员以及村民委员会拒不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罢免要求的,由乡人民政
府指导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在表决罢免要求时,被要求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出席会议提出申辩意见。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因居住变迁、工作变动或者其他原因要求辞去职务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现缺额需要补选时,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有关选举程序组织补选。

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村民有权向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乡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一)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
(二)对检举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违法行为的村民或者对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的村民进行压制、打击、报复的;
(三)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其他违法行为。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由查处机关宣布其当选无效。
第三十四条 村民对选举程序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诉,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乡人民政府应当调查核实,并在接到申诉后的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及其主管
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予以制止,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法定程序调整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
(二)指定、委派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施行。1994年11月25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同时废止。



2000年7月28日

教育部关于聘任专用集成电路与系统等国家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批复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聘任专用集成电路与系统等国家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批复


教技函[2004]94号

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部同意聘任周电等4位专家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张亚平专家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孔德领等4位专家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名单见附件1)。

  希望各有关学校大力支持,努力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新环境。各实验室要认真实施“开放、流动、竞争、联合”的运行机制,面向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加强原始性创新和战略高技术前沿研究,攀登世界科技高峰;大力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更好地明确实验室主任在任期内的责任,加强对实验室的目标化管理和日常性监督,新上任的实验室主任应在本文下达后一个月内,将任期内实验室的发展规划报送我部科技司(内容要求见附件2)。

  附件:

  1. 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名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名单

  2.实验室近期发展规划提纲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名单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实验室主任
学术委员会主任
任期至

1
专用集成电路与系统
复旦大学
周电
———
2007年8月

2
综合业务网理论及关键技术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李建东
———
2007年8月

3
煤燃烧
华中科技大学
徐明厚
———
2008年8月

4
塑性成形模拟及模具技术
华中科技大学
李建军
———
2008年8月

5
生物防治
中山大学
———
张亚平
2006年8月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名单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实验室主任
任期至

1
生物活性材料
南开大学
孔德领
2007年10月

2
特殊地区公路工程
长安大学
沙爱民
2007年10月

3
现代分析科学
清华大学
江云宝
2008年10月

4
造山带与地壳演化
北京大学
张立飞
2009年10月



  附件2:

实验室近期发展规划提纲

  1.实验室近期重点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

  2.研究平台、学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的规划及措施

  3.加强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的措施

  4.提高管理水平、优化创新环境和完善激励机制的措施

  5.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工作设想

  格式要求:
  
  字数不少于2000字,用A4纸打印,盖实验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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